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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二傻,一个大傻,闻名三年二班,风臭十里。
跟这样的人有共同语言,袁华觉得是耻辱。
但没法子。
在丁凌颜值气质,受欢迎程度方面,几乎所有男同学都跟他有共同语言。
这么一想。
袁华又释然了。
不是他不够强大,而是丁凌太不是人。
这让他一度甚至于跟二傻子都有了共同语言,这是破天荒的奇迹。
“哼。”
夏洛也看出来了袁华眼里的嫌弃、鄙视,心中气闷,暗暗哼了声,心想:码的,拽什么拽、不就是有个了不起的父亲吗?老子要是有个好爹,比你还拽。
可惜。
他没好爹。
老妈也很普通。
自己学习天赋也很差,惟一拿得出手的可能就是乐器了。
但他学吉他学了多年,还是入门水准,这让他不免神伤,为什么老天爷要让他来这世界受罪?喜欢的女孩子够不着,美好的生活更是够不着。
只能悲痛的用脸着地。
天天享受那些贫瘠、可怜的顾影自怜生活。
这真不是人过的。
他想换个人生。
嗯。
最好是跟丁凌换一下。他也想试试看,靠一张脸杀穿天下的感觉。
‘码的,原来老子也这么肤浅。’
夏洛回过神来,暗骂了自己一声。但不得不承认,有一张好脸是真吃香啊。
返回教室的时候。
看到门口、窗户边上都挤满了其他班级的女同学。
他们这些上完厕所的男同学,想要进教室都困难,只能站在走廊上,面面相觑,干瞪眼。
直到叮铃铃,上课铃声响了。
走廊上的女同学才依依不舍,叽叽喳喳的散去。
袁华、夏洛他们很清楚的听到她们在说:
“丁凌真帅,听说是海外留学归来的、一看就气度不凡。真奇怪,他这样出众的人,为什么不在外国待着,偏偏要回到我们这样穷乡僻壤的小地方?”
‘说不定人家有事,情非得已呢、不管怎样,这是我们学校女生的机会,我准备拿下他。你帮帮我怎么样?’
‘哼哼,好姐妹归好姐妹,男人方面,不能让。我也想做他的女朋友!’
“你!!”
‘你什么你?想打架?’
……
袁华、夏洛面面相觑,目瞪豿呆。
码的。
其他班级的女同学都开始为丁凌打架了。
要不要这么夸张啊?
这张脸,这么杀的吗?
走入教室,再次看清楚丁凌的脸后,他们吸了口气,点了点头,的确很杀,靠!他们这些男的看到这张脸,都有种被帅晕的感觉,那些女同学扛不住,会腿软,会杀疯,似乎很正常啊?
他们在这一刻突然有些理解,为什么一些大明星开演唱会,台下观众会尖叫连连了。
现场看到一些大帅哥、偶像,真的会忍不住,会狂热、会向往啊。
而丁凌可是比电视、电影里的大明星还要好看,有气质,真的是陌生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。
……
丁凌的颜,杀翻了三年二班。
也杀翻了西虹市第七中学。
大家都对丁凌的颜,没什么抵抗力。
这导致全校男同学,都比较抵触丁凌,只因丁凌出现的地方,其他男同学,都黯然失色,站在丁凌身边,活像个小丑。
所有人都在避免跟丁凌同台竞技,实在是打不过。
差一点还好说。
当差距大到不可能追得上时,所有人都绝望,并放弃了。
当然,在颜值方面可以放弃。
其他方面不行。
袁华是第一个站出来挑战丁凌的。
他写了一篇作文,获得了大奖。
在语文课上,他声情并茂的把这篇作文朗读了出来,获得了包括王老师在内,所有人的掌声。
他睥睨四方,目光着重放在丁凌身上。
见丁凌也在鼓掌,他更得意了。
但很快。他笑不出来了。
王老师等掌声停下来后,笑的脸上都起褶子了:
‘袁华同学表现的很不错。我很满意,但最让我满意的还是丁凌同学。他刚入学半个月,就写了一本,并在萌芽杂志上,发表了出来。”
他把手中杂志扬起,‘大家没看错。杂志我买了,并亲自看了,写的非常好。我很欣赏。’
轰!
全班鼎沸、哗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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